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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龙江企业社会责任(ESG)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5-20  访问量:105

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各市地企联(协),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系统总结龙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推进ESG建设的成熟经验、创新模式,强化责任引领、树立行业标杆、促进成果转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会决定开展第二届龙江企业社会责任(ESG)实践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我省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三年以上,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各类企业。各行业协会商会、市地企联(协)可推荐企业参加;中央企业、省属国企、100强企业、省“三会”会员企业可直接申报。

二、征集内容

案例分为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案例和ESG实践案例两类,突出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

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案例重点围绕:环境保护、绿色低碳转型、产品与服务创新、乡村振兴与产业帮扶、社会公益与慈善行动、责任管理体系建设、海外合规履责、供应链责任、员工关怀与职业发展等。

ESG实践案例重点围绕:ESG战略与治理架构、ESG管理体系建设、ESG信息披露、环境(E)低碳/节能/降碳/循环利用、社会(S)乡村振兴/公益慈善/员工保障/客户责任、治理(G)合规风控/内控建设/透明治理/反舞弊等单项或综合典型实践。

三、审定与发布

审定发布按专家审核、公示、发布、推广四个环节组织实施。

专家审核:开展资格初审、材料真实性核查,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实地调研,确定拟入选案例名单。

公示:通过黑龙江企业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发布:联合相关单位举办发布会,公布第二届龙江企业社会责任(ESG)十佳案例、优秀案例。

推广:案例纳入省企联社会责任案例库,通过媒体、专题会议、交流观摩等形式宣传推广。

四、申报要求

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9月30日。

申报方式:自愿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案例标准:具备典型性、可持续性、可复制性、推广价值,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成效清晰。

材料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资格。

报送材料:盖章版申报书、案例报告、证明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提交。

五、联系方式

李慧远  0451-58652161  13613664606

刘   聪  0451-58652160  13936628148

苏   岩  0451-58652173  18249467256

孙葆华  0451-58652163  13633668341

电子邮箱:13613664606@139.com


附件:1. 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社会责任(ESG)实践案例审定发布办法(试行)

2.黑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ESG)实践案例申报书

3.黑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ESG)实践案例报告撰写要求




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  黑龙江省企业家协会  黑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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